激光武器主要指高功率強激光武器,它是一種利用激光束摧毀飛機、導彈、衛星等目標或使之失效的定向能武器。根據作戰用途的不同,激光武器可分為戰術激光武器和戰略激光武器兩大類。武器系統主要由激光器和跟蹤、瞄準、發射裝置等部分組成,通常采用的激光器有化學激光器、固體激光器、二氧化碳激光器等。激光武器具有攻擊速度快、轉向靈活、可實現精確打擊、不受電磁干擾等優點,但也存在易受天氣和環境影響等弱點。按搭載的載體不同,激光武器可分為:艦載式、車載式、機載式、地基式、星載式(天基)激光武器系統。
激光作為武器,有很多獨特的優點。首先,它可以用光速飛行,每秒30萬公里,任何武器都沒有這樣高的速度。它一旦瞄準,就可以立刻擊中目標,用不著考慮提前量。另外,它可以在極小的面積上、在極短的時間里集中超過核武器100萬倍的能量,還能很靈活地改變方向,沒有任何放射性污染。同時,激光武器反應時間短,可攔擊突然發現的低空目標。用激光攔擊多目標時,能迅速變換射擊對象,靈活地對付多個目標。
激光武器的缺點是不能全天候作戰,受限于大霧、大雪、大雨,且激光發射系統屬精密光學系統,在戰場上的生存能力有待考驗。同時,由于激光的技術并不成熟,無法輕易制造出大功率的激光器,而且激光耗能極大,需要復雜龐大的供電機構,使得激光武器不能大量投入使用。
轉載請注明出處。